- 职能类别:大学教师
- 招聘人数:100人
- 工作经验:应届毕业生
- 语言要求:不限
- 联系人: 罗老师
- 联系人电话: 0574-8****030(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)
- 需求专业:不限专业
职位详情
一、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别和条件
宁波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包括:学术领军人才(A1、A2、A3,正高级职称),学科带头人(B,正高级职称),学术骨干(C,副高级职称),优秀博士(D1、D2,中级职称)和师资博士后(E)。
二、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
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一览表
人才类型 | 引进待遇 | |||||
安家费及购房补贴(含宁波市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) | 科研启动经费 | 聘期薪酬 | ||||
文科 | 理科 | 工科 | ||||
学术领军 人才 | A1类 | 不低于1000万元,一人一议 | 一人一议 | 年薪,协商确定 | ||
A2类 | 不低于400万元,一人一议 | |||||
A3类 | 不低于250万元,一人一议 | |||||
学科带头人 | B类 | 200万元 | 50万元 | 100万元 | 150万元 | 年薪或按学校薪酬制度执行 |
学术骨干 | C类 | 150万元 | 15万元 | 30万元 | 50万元 | |
优秀博士 | D1类 | 110万元 | 7万元 | 15万元 | 15万元 | |
D2类 | 90万元 | 5万元 | 7万元 | 7万元 | ||
备注: 1.以上待遇均为税前; 2.宁波市购房补贴申领须符合相关规定,一般为20-60万元,且在购房后申领; 3.入职前湾校区者安家费增加10万元,分五年发放,若五年内调离杭州湾将不再发放; 4.D类人才符合宁波市博士后出站留甬(来甬)工作补助申报条件的,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增加5万元; 5.E类人才在站期间年薪不低于21万且取得业绩可参与学校绩效分配。按《宁波工程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》考核合格出站人员达到D1类人才引进条件者,学校按D1类人才引进并兑现待遇,享受安家费和博士后留甬工作补贴共计115万; 6.无法全额享受政府补贴人员须相应核减安家费及购房补贴。 |
工作地址
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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